校史专题

第十章 内部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12-03-23   来源:   浏览次数:138  【字体:  

学校强化改革意识,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改革,通过改革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办学活力。学校实行校、院(直属系部)、系三级建制,两级管理的教学管理模式,下移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激发院(直属系部)办学活力;适时推进机构、干部、人事、财务、资产、后勤等管理制度改革,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体制。

第一节  “三级建制、二级管理”体制

200212月三校合并过渡期间,学校在摸清原三校基本校情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对学院“二定一发展”规划、教学机构、学科专业设置方案和机构设置方案开展讨论的通知》(鄂经院党发〔20026号),提出学校在优化重组、合理配置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实行校、院(直属系部)、系三级建制、两级管理的教学管理模式,下移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激发院(直属系部)办学活力。

学校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设院,对具有传统办学优势和特色而规模较小的专业,进行适当归并,单独设立直属系。对机构、专业名称相同的进行合并,对机构职能、专业内涵相近的进行优化重组,规范机构和专业名称,同时更新、改造老专业,积极培育新的交叉、复合型专业。院(直属系部)主要承担教学、科研、教师队伍建设及学生管理工作,其任务包括:制定专业发展、专业设置、师资培养、教学改革、教学科研规划;教学计划的落实;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编选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教学大纲;教师的考核、晋升,干部的培养与推荐;教研活动的组织;调进教师的物色、推荐与考核;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党风建设;学生管理;教学实验室与资料室的建设等。院根据需要下设若干系,直属系部下设若干教研室。院属系或直属系下设的教研室主要负责教学和科研管理,不再承担学生管理工作。

根据发展和客观情况,学校不断完善院(直属系部)的领导体制。20032005年底,院(直属系部)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院(直属系部)的教学、科研、教师队伍建设以及财务等工作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决定,院(直属系部)党组织起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20063月后,校党委在《关于加强与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鄂经院党发〔200624号)中明确指出“教学单位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是研究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重要工作的会议”,并明确规定了需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学校对院(直属系部)及其他二级单位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每年年初,学校将年度工作总体目标分解到各院(直属系部)及其他二级单位,年终对各单位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分配挂钩。通过实行并不断完善二级单位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学校强化了对二级单位的管理,确保了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

 

 …………(整篇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