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专题

第十二章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22   来源:   浏览次数:98  【字体:  

学校党委在改革、建设与发展的实践中,坚持、发展、完善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形成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政责权明确、团结协助、运转高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注重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把增强领导发展的能力作为班子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并不断加强班子的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学校通过完善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以及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等多种有效措施和途径,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学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重视发挥教代会、民主党派以及广大校友等各方力量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节  领导班子建设

一、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在学校处于核心领导地位。党委会议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学校的重大事项或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200211月,学校党委印发《党委会议制度》,明确党委会议研究的主要问题是:1)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及重要会议精神;(2)学校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稳定工作和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党风党纪、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审计方面提交党委研究的问题;(3)学校改革、发展、学科建设以及教学、科研、财务、基建等行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4)下一级党组织的设置,听取并审议党委成员、下级党组织、党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审批下一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审批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奖惩等问题;(5)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或撤并、定编定员、在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任免、干部教育培养和考核,学校党务方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废除;(6)院长办公会提交党委研究审定的问题;(7)讨论审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8)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9)需要提交党委讨论或决定的其它问题。

学校《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对重要行政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的例行工作会议。该文件并明确规定了校长办公会研究和决策的主要行政工作事项,其中包括制定党委会关于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等方面决定事项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

在实际工作中,学校党委充分支持校长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校长充分尊重党委的决策权,积极拥护党委的各项决策。学校形成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政责权明确、团结协助、运转高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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