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院函〔2006〕17号
尊敬的 校友:
湖北经济学院校友会于2005年12月28日经湖北省民政厅批准筹建,根据省民政厅的规定和要求,我校校友会(筹)应在半年内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和会费标准,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拟任法定代表人。召开学校校友会(筹)会员代表大会同时也是进一步加强广大校友与母校联系与合作、促进我校各地校友组织建立与健全、促进各地以及原三校区校友交流与融合的现实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于6月24—25日召开湖北经济学院校友会(筹)会员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6月23日(星期五)报到,会期一天半(6月24日1天、6月25日上午)(会议日程安排请见附表)。
二、报到地点:
圣宝龙大酒店(武昌雄楚大道297号,华中师范大学南门、湖北省林业厅旁)。
三、会议主题及重要活动:
(一)表决通过《湖北经济学院校友会章程(草案)》;
(二)表决通过《湖北经济学院校友会会费标准及其说明》;
(三)选举产生学校校友会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
(四)选举产生学校校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五)通过学校校友会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副秘书长人员名单;
(六)学校领导向会议代表介绍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我校校友工作目前状况等;
(七)有关地区校友会主要负责人介绍校友工作经验;
(八)会议代表在新校区进行参观访问,并分别参观访问老校区。
四、注意事项:
(一)请会议代表收到本会议通知后尽快填写会议回执,并将会议回执交各地校友会秘书长,同时敬请各位代表按时到会,以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举行。
(二)请各地校友会秘书长尽快将本地区会议代表的会议回执收齐并集中邮寄至湖北经济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为武汉市江夏藏龙岛科技园区洋湖大道特1号,邮政编码为430205。
(三)会议代表与会期间的食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武汉市会议代表不住会,武汉市会议代表请于6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前直接到学校会场(学校新校区学术交流中心4号报告厅)报到。
(五)会议具体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杨涛 13212768336 027-81973808(办);易嘉骢 13995651416 027-81973808(办)。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校友会(筹)会员代表大会日程安排表
2、湖北经济学院校友会(筹)会员代表大会回执
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校友会(筹)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