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校友基金“经院学子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2   来源:   浏览次数:143  【字体:  

校内有关单位: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奖励在某一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学生个人或团体,学校决定开展“经院学子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申报及院系核查:12月2日—12月15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12月15日—30日
  评审委员会评审:1月—3月中旬
  评选结果公示:3月下旬
  表彰大会:5月上旬
二、奖项设置
  (一)经院学子厚德奖。鼓励学生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现代文明为己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不断追求高尚的思想道德境界和丰富的精神世界。
    (二)经院学子博学奖。鼓励学生在学习内容上力求广度或深度,博采众长,拓宽知识面,形成合理知识结构,深入钻研,勇于创新,做到术业有专攻。
   (三)经院学子经世奖。鼓励学生理论联系实践,以探求经济和社会运行规律、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成果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发展为己任,将个人知识奉献社会,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四)经院学子济民奖。鼓励学生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引导文明、友爱的社会风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做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三、申报条件
  (一)“经院学子奖”申报的基本条件:
  1.凡我校未受法律、校纪校规处分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学生团体均可参加评选。
  2.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其事迹或行为能代表经院学子积极向上的风采,成为全校学生奋斗的楷模,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二)“经院学子奖”各奖项申报的一般条件:
  1.经院学子厚德奖。具有优良品德、崇高的精神境界,其行为、事迹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强大的人格魅力,能对校内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起到模范作用。
  2.经院学子博学奖。热爱学习,兴趣广泛,孜孜以求,个人知识结构合理、知识面广,表现出较强的综合素质,或在某一方面有深厚功底,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3.经院学子经世奖。学以致用、服务社会,其行为或成果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生产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或其发明创造在实践中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经院学子济民奖。热爱人民,无私奉献,勇担社会责任,具有强烈的爱心,积极参加各类公益事业,其事迹或行为在一定范围内起到了服务人民、造福民众的作用。
  四、奖励表彰
  (一)本次评选活动四类奖项各1名,共4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项;同时设提名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二)根据学校综合测评办法,凡“经院学子奖”获得者,综合测评加2分,“经院学子奖”提名奖获得者,综合测评加1分。
  (三)本次评选中若申报者不符合奖项评选要求,则相应奖项空缺,其奖金自动累计到次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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