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是全国目前唯一一所人文社科类水事专门研究机构,湖北省高等院校人文社科重点基地。近年来,该中心在水经济、水法制和水文化等领域推出了一批有影响的成果:2011年,受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该中心起草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专家建议稿)》,许多条款被《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采纳,成为条例的重要内容;2009年、2010年,中心承担的湖北省委重大调研基金课题项目分获湖北省委调研成果二等奖;《关于湖北水资源保护的几点建议》、《关于湖北农村面污染防治的建议》、《关于理顺梁子湖流域管理体制的建议》、《关于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的几点建议》等政策建议得到省领导重要批示,对省委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2012年,该中心承担了湖北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招标项目《做好湖北水文章》;中心主任、校长吕忠梅教授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制定《环境与健康法》、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关于制定《自然保护地法》等三个议案,受到高度重视;该中心承担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效果显著,先后向全国人大提交6 份议案或建议,其中,2份议案被全国人大正式列为立法议案,4份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