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校友林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9   来源:   浏览次数:1417  【字体:  

  

  

  

  

  

  

鄂经院发〔201614

  

  

  


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

校友林建设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校友林建设方案》已经学校审定,现予印发实施。

  

  

湖北经济学院

2016224

湖北经济学院校友林建设方案

  

为加强学校人文生态环境建设,密切校友与母校的联系,充分发挥校友服务母校建设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校友林建成校友联系母校的平台,心系母校建设和发展的实物载体,将自然景观赋予人文内涵,增加校园文化底蕴。

二、组织实施

校友会统筹规划校友林建设实施方案,学工处、后勤集团配合实施。

(一)校友会负责制定校友林建设实施方案,校友林捐赠资金管理,组织校友参与校友林植树、认捐活动。

(二)学生工作处负责校友林的校内宣传,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校友林植树、认捐活动,将每年校友林植树活动作为全校师生和毕业生爱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统筹安排。

(三)后勤集团负责校友林建设场地规划平整,校友林树种的选购,校友林的日常养护管理及校友林标示和标牌制作等工作。

三、校友林场地设定

根据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按照长期规划,分时段实施的原则,开辟场地建设校友林。具体场地由后勤集团商有关部门确定。

四、校友林树种、规格的选择

校友林树种、规格根据校园绿化的总体方案确定。

五、校友林建设经费

校友林建设经费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学校绿化经费预算拨付,二是校友捐赠。

学校每年从绿化经费预算中安排10万元,校友会从校友基金收益中出资5万元,校友捐赠5万元,共计20万元作为校友林建设专项经费。

六、校友林认捐形式和金额

(一)校友可以个人或家庭名义,可以院系、班级、党支部、社团、寝室名义,也可以单位、校友分会集体名义进行认种、认养。

(二)校园内所有树木均可认养。

(三)鼓励学校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职工以家庭为单位认种、认养。

(四)校友认种、认养时效为终身,认种、认养的金额视树木品种、规格大小、养护难易及认种、认养形式确定。

认捐标准,在校学生个人或集体认捐金额500/株,已毕业的校友认捐金额1000/株,不设上限。

七、认捐资金的管理

校友会按照校友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负责草拟《校友认种、认养树木资金管理办法》。认捐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校友认种、认养款项使用情况。

八、校友林认捐程序

(一)公布认种、认养树木、位置及认捐金额

校友会和后勤集团根据学校林木情况公布年度校友认种、认养树木、位置及认捐金额等信息;

(二)填写《校友认捐树木登记表》

认捐人在我校校友会网站上下载《校友认种、认养树木登记表》,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至校友工作办公室,经审批同意后与认种、认养人联系,按照“先来后到”原则确定认种、认养树木、位置、金额等。学校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订制含有捐赠树名、捐赠人班级、姓名等信息的标识牌立在所捐树旁。

(三)款项支付

认捐人可通过下列五种方式捐款,校友会收到捐款后,向认捐人开具认捐发票并颁发认捐证书。

1.本人或委托他人将认捐款项直接交到校友工作办公室;

2.银行转帐

名:湖北经济学院校友会

号:04020104000025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藏龙岛支行

号:879254

3.邮局汇款:

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

编:430205

收款人:湖北经济学院校友会(注明校友林捐赠)

4、在线捐赠:

http://xyh.hbue.edu.cn/2658/list.htm

5.微信支付捐赠

关注“湖北经济学院校友会”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互动”栏目进行捐赠。

(四)认捐牌的制作及挂牌仪式

认捐者的名字(或集体名称)将以树牌、木桩、石碑等多种形式记录于校友林中。以上程序完成后,校友会与认捐人协商,确定挂牌时间、仪式等,也可委托校友会挂牌。

九、联系方式

校友工作办公室

址:http://xyh.hbue.edu.cn

箱:xyh@hbue.edu.cn

话:02781973808

后勤集团办公室

话:02781973897

湖北经济学院校友认捐树木登记表

  

认捐者信息

(由认捐者本人或代表填写)

姓名

认捐形式

请填写个人或集体

年级、专业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单位

寄语

请填写对母校的寄语

认捐意向

认 种

请注明拟捐赠金额、自购或委托学校代购树种

认 养

请注明捐赠金额并与学校协商认养具体树木和位置

认捐树木(由校友办填写)

树木名称

具体位置

经 办 人

落实日期

备注


  

  

  

  

  

  

  

  

  

  

  

  

  

  

  

  

  

  

  

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办公室20162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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