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校友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0   来源:   浏览次数:93  【字体:  

各教学院系:

为了切实做好校友工作,落实校院两级校友工作体制,培养在校学生的校友意识,现在全校范围开展校友联络员推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校友联络员推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各院系推选工作。

2、每个毕业班级推选一名校友联络员,负责本班的联络工作。

3、每个年级推选校友联络员若干名,具体人员数量、构成,由各院系视具体情况而定。

4、各院系要认真组织校友联络员的推选工作,联络员信息汇总后,于328前报校友工作办公室备案。

 

 

校友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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